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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東京都市再生案所形成的都市開放空間
The Open Space Taking Shape during the Revitalization of Tokyo
文.圖/曾憲嫻/ By Cheng Hsien-Hsin
本文從日本東京都市再生案所形成的都市開放空間為探討對象,從其所考慮的整體性、場所意涵和所形成都市活動來討論,文末並對台灣的都市空間提出審思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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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東京都市再生案的開放空間計劃
都市景觀是市民共同的作品,由共同的營造來形成統一感和調和感。在下述幾個都市再生案例中,雖然是刻意地形成都市空間,但是其捉到都市中令人感動空間的複雜性,呈現了一些共同的特徵,其一是致力於營造與孕育都市的多樣性(Diversity),使都市之機能相互輔助,複合工作、居住、遊憩,並置入高機能性的使用用途,使其相互刺激、結合,促使街區發生新奇的事情。其二是致力於思考如何在高密度的都市區域,創造一個好的環境。而開放空間是上述的膠合劑和觸媒。
胥爾瓦尼(Hamid Shiuvani,1985)曾提及都市設計範疇中有關開放空間的構成元素,包括都市地區的地景景觀、公園、休憩空間(Recreation Space)、街道等;同時提出都市開放空間是都市設計的主體。從上述都市開放空間構成元素可知,其包括各種屬性,反映著各種都市活動。此外空間開放計畫會因著地方尺度、屬性的不同,而在都市設計上有不同的考量。東京車站周邊(Tokyo Station Area)改造計劃約111公頃,由於腹地面積廣大,首重整體都市開放空間的定位,以及整體網絡的建構;東京中城(Tokyo Midtown)加上檜町10.1公頃、六本木之丘(Roppongi Hills)11.6公頃,著重於研究高密度的復合街區,如何塑造好的開放空間品質;表參道之丘(Omotesando Hills)只有1.2公頃,著重於開放空間具體的設計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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