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輯
Wetlands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Wetlands and World Wetlands Day
/ By Liu Ching-Jong

Although participating in any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is difficult for Taiwan, we are able to connect to the network through civic groups or governmental agencies.

國際濕地組織
濕地公約、世界濕地日與國際濕盟

文/劉清榮

台灣參與國際環境社群雖困難重重,但是他山之石,足以攻錯,我們還是可以利用民間或半官方的方式與國際社群網絡相串連。

1960年IUCN批准Luc Hoffmann教授發起的一項國際性計畫,主要是針對沼澤、泥澤等各種濕地推動保育及管理工作,簡稱「MAR計畫」,計畫名稱來自於「濕地」的數種語言marsh、marisma、marais及maramma的前三個字母。IUCN並且邀請國際水鳥研究局(IWRB)與國際鳥類保護理事會(ICBP)(註1)共同執行計畫,建立長久的夥伴關係;Hoffmann不僅擔任計畫協調,同時也是IWRB榮譽主任,此後IWRB在公約發展歷史中成為最重要的角色。此計畫於1962年底舉辦國際會議,於1964年總結13項行動建議,其中第九項建議案羅列一份國際重要濕地名錄,並且建議成立一個國際濕地公約,這就是我們所熟知的拉姆薩濕地公約(Ramsar Convention on Wetlands)的起源。
經過多次會議討論,1971年初於伊朗裡海畔的觀光勝地拉姆薩(Ramsar)舉行「國際濕地與水鳥保育會議」,同時於2月2日公佈一份國際濕地公約,有18個國家簽署,最後當第七個國家繳交批準書後於1975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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