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輯

How to Present Professional Value of Architects under the PFI Government Procurement System?
/ By Liao Chien-Yi/

The major difference is, the organizers of architectural competitions will be passed to civic bodies from the authorities.

在新PFI政府採購機制下該如何凸顯建築師的專業與價值?
文/廖堅毅

PFI機制最大的影響是大量的公共工程將會由原本公家機關辦理競圖,然後再設計監造的這種模式,轉變成由民間廠商主導。

近幾年由於國家負債比例遞增,政府債台高築,但為了國家進步與經濟永續發展,政府的建設投資卻不能因此而止步,在國家資本舉債受限,而民間及國際資金充斥的情形下,政府積極的企圖引導民間的資金投入公共建設以提供公共服務,因此BOT、ROT、OT 等等採購模式紛紛被應用在近年來的政府採購案中。然而由於目前既有的法規限制和採購標的上均須在評估上具有高自償率的案件才可採用,簡單講就是讓廠商有獲利空間的可能性才有機會採用上述採購模式,對於自償率低的案件,仍須由政府自辦。英國在1992年推出了新的PFI政府採購機制,讓部份低自償率的專案也能委由民間辦理,此採購機制在英國實際執行十餘年後,開始被日本等世界各國採用,效果相當顯著,所以台灣政府在經建會的主導下也開始研議引進P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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