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8

社會住宅之公益性及時代意義

The Public Interest and Significance of Social Housing

Social housing today is to provide safe and affordable dwellings for all, it is a policy for public interest and welfare.
/ By Elton Chiu

 

社會住宅(Social Housing)近年在臺灣為重要的住宅政策,其所涉及的不僅為單純的「建築工程」問題,而是希望能夠透過政策的推動,進一步解決社會問題,它的意義不只是興建住宅、改善居住問題,更包含了追求社會公益、引導改善生活環境以及作為當代住宅典範的任務。不動產一直是人民重要的財產之一,然而臺灣的房價日益攀升,加上近年來平均薪資並無明顯成長,貧富差距的問題也並未緩和,造成房價所得比日益攀升且居高不下,尤以臺北市與新北市在2018年全球城市統計中佔據第二第三名的位置(DEMOGRAPHIA, 2018)。在地狹人稠且人口集中於都市中的臺灣,欲擁有自己安身立命的住所似乎變成越來越難以達成的目標。

居住正義是讓社會穩定的根源,也是實踐社會公平重要的項目,但臺灣近年卻深陷住宅房市價格過高之問題,致使購屋條件門檻提高,尤以青年與弱勢家戶的居住需求難以滿足,加上臺灣面臨建築逐漸老舊,而都市更新的推動卻相對困難的問題,也為臺灣居住環境安全中待解決的問題。早期台灣推動的「國民住宅」是透過不同國家補貼方案的出售住宅,而非出租住宅,國民住宅為符合當年時代背景所出現的一種住宅政策,與現在推動的社會住宅類型有所不同。為了能夠解決居住問題,並期盼落實社會正義,近年政府積極主導推動只租不售之社會住宅政策,期望透過政府興建與包租代管等方式,預期在民國113年時興建完成20萬戶只租不售之社會住宅,以改善民眾住宅需求不足之問題。在如此龐大的數量下,勢必會對地區發展與住房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衝擊影響,因此給與社會住宅正確的定位以及良好的設計是社會住宅政策中最重要的一環。

文/邱英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