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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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臺灣建築獎評選紀實

Selection Meeting of the 2018 Taiwan Architecture Awards

 

時間/2018年11月3日下午1:30—5:00
地點/半畝院子
評審委員/吳光庭教授(召集人)、邱浩修教授、姜樂靜建築師、楊立華建築師、Erwin Viray教授
記錄整理/編輯部 翻譯/吳介禎 攝影/事務所提供、仲倍瑩

 

吳光庭(以下簡稱吳):今年建築獎水準很高,12個作品建築師、參與營造廠及業主都盡心盡力希望完成一個好建築,三方的合作是成就好建築的標準。從12案決定首獎及佳作是很困難的,當然每位參與的評審都是專家,對於好建築或心目中的首獎、佳作都有自己的標準,我們暫不討論自己的標準及論述,先把大部分時間放在作品的討論,用討論的方式和過程來決定今年的首獎與佳作。

其次建議綜合評審意見,還是從12個作品選出最好的作為首獎;佳作是否不要當作首獎之後第二名或第三名來看待,我的看法,佳作就是從今年的作品中選出個別建築師在營造廠或業主鼓勵下有突破和成就,值得藉由這個獎推薦給公會及相關建築從業人員,它可能沒有第一名的面面俱到,但因為他的努力和嘗試獲得肯定。

我們分兩步驟來進行討論,一、首獎單獨討論;二、佳作獎勢必花些時間,12個案子都有其特色,請與會評審多提供參訪的建議與見解,讓大家有充分溝通的機會。

楊立華(以下簡稱楊):雜誌社對於首獎的認定還是建築師專業的全面肯定無庸置疑;佳作應該針對某方面的動力與突破帶來參考價值。這次作品涵蓋面較廣,尺度、性質、公共性到專有的住宅都有,讓雜誌獎感覺更豐富。

Erwin:我想這原則很好,這樣進行會讓我們對每件作品都更了解,也更清楚知道怎麼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