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以下簡稱全國公會)為提昇建築水準,鼓勵在建築領域中,對社會文化、建築技術及居住、地景等環境品質有卓越貢獻者,舉辦「臺灣建築獎」,選拔國內傑出作品,以表揚獎勵優良之建築設計人、監造人(如設計人與監造人不同)、起造人及承造人。


參選資格與獎勵對象

參選資格:

  1. 凡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之開業建築師均可參加,惟參選作品以座落於國內且於2012年9月30日後取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為限(地景建築及舊建築保存與再利用不在此限,惟須領有建築執照)。參選資格以事務所為單位,每一事務所參加件數不拘。
  2. 參選之作品得為單棟建築物、建築群、地景建築或舊建築保存與再利用均可,新建、改建或增建者亦可。
  3. 已獲建築獎作品(不含入圍獎)、本屆評審委員、全國公會理事長及雜誌社社長之事務所作品不得參選。

 

評審獎項、獎勵對象及獎勵內容如下:

臺灣建築獎

  1. 獎勵對象:經評審獲得臺灣建築獎之設計人、監造人(如設計人與監造人不同)、起造人及承造人,以1-2件作品為原則。
  2. 給獎內容:(一)獎座1座。(二)得獎證明書1紙。

臺灣建築佳作獎

  1. 獎勵對象:經評審獲得臺灣建築佳作獎之設計人、監造人(如設計人與監造人不同)、起造人及承造人,以1-3件作品為原則。
  2. 給獎內容:(一)獎座1座。(二)得獎證明書1紙。

臺灣建築特別獎

  1. 獎勵對象:經評審獲得臺灣建築特別獎之設計人、監造人(如設計人與監造人不同)、起造人及承造人,由評審委員會視情況決定。
  2. 給獎內容:(一)獎座1座。(二)得獎證明書1紙。

活動期程

本項甄選活動自本年8月1日起至 9月20日止 受理報名,於10月至11月上旬辦理評選,並預定於12月中旬建築師節辦理公開頒獎儀式。

 


報名方式

  1. 凡2020年10月號至2022年9月號之建築師雜誌、台灣建築報導雜誌及實構築季刊中刊載之作品,均列為本年度臺灣建築獎之參選作品。
  2. 由各建築師公會、建築學術單位及相關媒體,就其轄區內推薦之建築作品。
  3. 建築師自行報名參選,請檢附以下資料於本年 9月20日 前以掛號寄出(郵戳為憑),或於  9月20日 下午5時前 送達臺北市基隆路二段51號13樓之3建築師雜誌社,由本社工作人員簽收。

評審方式與配合事項

評審方式

分為初選、複選、實勘及決選四個階段。

  1. 初選:委員會就參選作品之書面資料單獨進行初選,選出作品以20件為原則。
  2. 複選:召開複選會議,由委員共同討論後,選出10-12件作品進入複選。
  3. 現地勘查:委員會就進入複選之作品進行實地勘察。
  4. 決選:委員會就實地勘察結果後,進行討論,選出得獎作品。

 

參選者需配合事項

  1. 複選入圍者需配合雜誌社辦理現地勘查。
  2. 獲獎單位需配合雜誌社辦理臺灣建築獎論壇,介紹得獎作品並協助辦理展示。
  3. 自行參選者檢附之圖說文件等所有相關資料,於評審後恕不退還。

頒獎與宣導

  1. 於本年12月中旬建築師節慶祝大會辦理頒獎表揚。
  2. 獲獎作品及得獎感言等將彙編成特輯,由《建築師》雜誌出版。

作品規格

  1. A4尺寸10頁(含封面、圖說、照片、說明文字),彩色正本乙份,並附pdf格式之電子檔。
  2. 作品資料表(如附件)及建築使用執照影本。

其它

 


下載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