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5

國土計畫最軟也是最關鍵的一塊

Planning in Rural Areas
/ By Wu Chin-Yi, Hsu Chao-We

 

國土計畫最軟也是最關鍵的一塊 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對於大眾而言,是個非常陌生名詞,而且望文生義很容易誤解只是一個圖上畫畫牆上掛掛的「規劃案」,其實它在國土計畫的架構下,是類比都市計畫,使具有法定效力,兼具空間與土管的計畫工具。這個工具的誕生深具劃時代的意義,我國源自於民國63年區域計畫法,將國土區分為都市計畫地區與非都市計畫地區二元的土管體制,隨著工商發展與社會變遷,非都市地區的土地使用成為臺灣社會重要的議題,國土計畫法的立法目的之一,正就是「將非都納入計畫」,而「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正是這個目的能夠具體落實的工具。

鄉村在哪裡?
「鄉村」一詞在臺灣的空間計畫體系中一直沒有明確的身分與角色,耳熟能詳的名詞比如歷史悠久的「農村」、強調城鄉資源不均的「偏鄉」、或是帶點社會階級及發展差異味道的「鄉下」。進行空間計畫的第一步是要確認空間範疇,鄉村的空間範圍理論上應該透過各種空間分析的指標,建立標識鄉村空間主體性的量測標準來確認,但在我國對此仍缺乏普遍共識的學理研究,鄉村的概念停留在直覺性地、城市/都會的對映面,而城市/都會的定義與範圍若要跳脫都市計畫地區及行政區域的限制,實質地指認人口聚集區域,又面臨「沒有納入等於落後喪失開發機會」的刻板印象,在行政實務上無法推展。

文/吳勁毅、徐肇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