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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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坑舊廳舍保存事件的意義
The Significance of Shinkō chō Preservation
/ By Yen Ya-Ning, Chien Chun-Han
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立法逾40年,除指定登錄近3,000處的古蹟、歷史建築有形文化資產等外,積極推動民眾參與的文化資產教育,更是重要的施政方向之一;特別是近15年內的兩次修法,引入世界遺產的觀念,強化文化資產多元價值認知,注重日常管理與災害風險防治,鼓勵民眾參與文化事務,推動以文化為基底跨域協作空間治理等,都是相當先進且和國際接軌的做法。
即便如此,至今各界仍存在對文化資產保存的不同觀點,甚至造成部分的誤區。例如,普遍認為保存文化資產都應該是大有為政府的完全責任,正如同把所有的教育責任都歸給教育機構一樣,忽略了來自民間的社會重要能量,可以也必須負擔相對的責任。其次,把所有的保存行政程序,都歸到文化資產保存法與主管機關的管轄之內,缺少了透過公私部門的合作可能創造更多有效途徑,相同的達到保存地方重要文化的目的。 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舊廳舍並不是法定文化資產,舊廳舍的修復保存再利用,提供了一個多元協作跨域且不經過文化資產保存體系的經驗,十分值得參考。
文、圖/閻亞寧(中國科技大學建築系教授)、簡君翰(中國科技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