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11

建築上方的理由

中國大陸建築執業生態觀察

Preconditions of Architecture— Architectural Practice in China

 

訪談事務所/大型:中國大陸國有制大型設計院 (匿名)
中型:Clou Architects
小型:趙揚建築師事務所
訪談人/高擎(By GaoQing)
圖片提供/Clou Architects、趙揚建築師事務所

 

中國大陸的建築環境
與以私有制為主「西方世界」不同,中國大陸從建國至今,並在未來很長的時間都實行中國特色的公有制為主的產權關係。土地,在中國是歸屬於國家的,並以政策指標的形式規劃給人民使用,而與之對應的,設計公司在二十世紀後半個五十年也都以國營企業為主。這種特殊的所有關係,長期固化並分化了中國建築設計師的發展方向。

因為土地公有制,在此基礎上建立的城市商品房制度和農村宅基地制度,個人不直接擁有土地/進行土地交易,中國大陸在很長的時間裡都極其缺少小型是私人甲方。建築業長期以對公業務為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將住宅建設以指標的形式下達給大型國有設計院,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將指標賣給房地產開發商,由其大規模統一規劃開發。私宅,小型商業等零售型建築設計業務長期缺位,少數專案也由以工程主導的室內裝修業務替代。建築產品類型被分為大型公建,商業建築,大型住宅區樓盤,及少數的配套文化建築等等。

環境衝擊
住宅在中國大陸的城市裡都以大型樓盤的形式存在,在農村雖然以私宅的形式存在,但農村性質的私宅是不可以交易的。在這種環境下,西方常見的依靠小型住宅項目等其他委託項目生存的精品建築師事務所曾經幾乎沒有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