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5

英國國土空間規劃之發展與沿革

The Development of Spatial Planning in UK
/ By Cheng An-Ting

 

在國土計畫法公布以前,我國以都市計畫法及區域計畫法為土地使用的主要法源依據,將土地區分為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其中非都市土地之土地開發方式,概念即取自於英國的「規劃許可制」(planning permission),但實務上臺灣與英國在執行上卻有所差異。相較於臺灣針對開發土地適宜性狀況核發開發許可,英國的規劃許可制度規定土地開發案件應取得該地區發展計畫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而主管機關將依據上位指導計畫決議是否准許開發。以計畫引導開發是英國規劃體系的特色,而這個制度設計涉及英國整體對於國土空間規劃的態度,以下將針對英國國土空間規劃發展與沿革作一概述。

英國經歷二戰城鎮遭受大規模摧毀後,戰後開始透過各種實驗性規劃方式進行積極重建,具有城鄉規劃的長久實施經驗。從二次大戰後迄今,期間更遭遇永續發展、歐盟區域整合及氣候變遷等議題,在政策方面具有幾次重大變革。世界的制度典範中,英國最值得津津樂道是對於時代變局的大膽創新與靈活性,空間規劃上的數次更迭變革更具有我們值得學習與借鏡之處。

文/鄭安廷